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5日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营口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进行了叫停,一是暂缓全市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备案工作。二是在此文件发布后,市供电公司暂缓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一、营口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新增容量情况及现状
二、下一步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的有关要求
一是暂缓全市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备案工作。综合考虑营口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承载能力981.98MW和实际已备案的项目达到1527.06MW的实际情况,决定暂缓全市新增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是在此文件发布后,市供电公司暂缓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市营商局要全面清理已备案未并网项目,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行政备案事项。
三是各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传达有关要求。在未收到恢复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通知前,各级审批部门不允许办理新增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备案。遇有需要备案的企业,各级审批部门应详尽告知备案对象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的实际情况,避免备案人出现不必要经济损失,如有备案但无法并网造成损失的由相关备案人员负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供电公司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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