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宜城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宜城市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全市所有学校、医院、政府投资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国有和集体权属房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而户用光伏项目并网需要8个部门的签字。
根据文件,《通知》主要规范个有独立产权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全市所有学校、医院、政府投资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国有和集体权属房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屋顶光伏在组件安装完成后,业主需向属地镇、经济开发区提出验收申请,然后会同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具体文件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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