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其中提到,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各区块进一步规范我市光伏项目开发建设,保障光伏发电全额消纳,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原文如下: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八届
新上项目节能审查批复过程中,积极鼓励引导符合光伏安装条件的建筑配套建设屋顶光伏电站,光伏项目原则上要求和厂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在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评价中将企业是否有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加分项。
(四)明确标准加强监管。印发《衢州市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标准,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报批、建设。加强现场巡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建或建成项目要坚决“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各区块进一步规范我市光伏项目开发建设,保障光伏发电全额消纳,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光伏项目布局规划编制。鼓励支持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光伏项目布局专项规划或专题研究,对辖区内适宜光伏项目布局的土地资源进行分析,在符合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宜光伏项目空间安排,为有序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提供规划基础。
(二)把握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目标和城乡风貌管控要求的关系。全面落实《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在确保完成“风光倍增”目标任务的同时,形成系统管理,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从严管控新建项目按标准建设。
(三)对光伏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消纳。加快新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及配套工程建设,积极构建高弹性电网,为全面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有力支撑,对光伏项目持续实施全额保障性并网。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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