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可将求职简历发至指定邮箱,并注明申请的岗位和部门。
(二)资格初审
我院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选合格者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特别回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
我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录用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请携带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相关证明。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院统一组织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将正式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炜 电话:0571-85125859
通讯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院4号楼人力资源部
邮编:3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