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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浙江省光伏发电发展的对策建议
按照国家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的目标,浙江省预计可申请获得国家20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加快浙江省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相关建议如下:
(一)尽早省内出台光伏发电应用补助政策。
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目前温州市、衢州市,桐乡市、嘉兴秀洲区等均已出台地方扶持政策。建议浙江省尽早出台相应的光伏发电补助政策,并鼓励其他地市抓紧出台地方补助政策。
(二)合理规划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目前,浙江省各市在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住宅小区、乡村、山坡荒地等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均很高。为最大程度的争取国家的补助支持,建议统筹规划各地市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分年度计划,优先实施规模大、建设条件好、所需补助资金少的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光伏发电应用。
(三)依法、合理明确各部门职责。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已十分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也已规范浙江省光伏发电应用各部门职责。为更有利的推进浙江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建议浙江省内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并依照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
(五)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问题。
光伏发电项目一定程度上影响电网企业的经济利益,而项目并网又是项目建成投运最为关键的一步。针对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滞后的问题,建议省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各级电力企业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电源电网同步建成投运。
(六)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为有效缓解目前浙江省光伏企业普遍面临的资金紧张局面,建议浙江省协调国有银行机构,改变目前对光伏行业的全面信贷紧缩政策。对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经营局面较好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同时,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给予独立的信贷支持。
(七)加强建筑屋顶规划管理。
建议浙江省内制定相关政策,推动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中心区域已建大面积建筑屋顶加快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新建工业园区厂房、大型公共建筑等屋顶,提出建筑规范要求,预留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装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