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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汝南县与协鑫集团旗下的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功签订160亿元光伏开发扶贫项目,标志汝南县精准扶贫迈出新步伐。着眼国家精准扶贫战略要求,项目双方致力推动农光、林光、渔光互补等形式在内的光伏扶贫开发项目尽快落地并产生效益,重点开发适宜农光互补的土地和宿鸭湖水库周边滩涂,建设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光伏旅游观光项目、绿色小镇建设项目;开展分布式能源规划建设,强力打造“光伏+农业+扶贫”精准扶贫新模式,推动全县贫困人口尽快脱贫奔小康。
据了解河南驻马店汝南县与7月初颁布了河南汝南县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具体原文如下: 光伏扶贫是创新科学扶贫、实现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我县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群众稳收增收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推进机制
县政府建立服务组织,打造服务平台,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制定光伏扶贫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做好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收益分配等工作;县政府对于光伏扶贫项目,建立台账、定期跟踪,加强督导,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二、简化项目审批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对于依托自有建(构)筑物或附近设施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由县级电网公司统一协调并网条件后,按简便登记形式代理办理备案管理手续;对于集中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搞好备案管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三、搞好项目实施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组织工程实施。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授权,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依法依规、竞争择优选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鼓励投资企业一并承担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明确部门职责
光伏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开展。扶贫部门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协调项目备案,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工作;财政部门、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国土、林业、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落实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用地报批、规划选址等工作;电网企业负责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工作;投资企业负责发电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日常维护运营、设备维修更换以及项目备案、建设等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帮扶措施落实、施工协调等工作。村委会负责宣传动员贫困户支持参与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工作。 |